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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15日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獲悉,該委等4部門下發(fā)《關于成德眉資繳存職工在四市區(qū)域內非繳存地購房有關公積金貸款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成公積金委〔2023〕3號)(下稱:“通知”),成都、德陽、眉山和資陽市繳存職工在四市區(qū)域內非繳存地購房,可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。
據(jù)了解,為加快推動四川成都、德陽、眉山和資陽四市公積金同城化發(fā)展,為四市繳存職工提供便捷服務,結合四市實際,制定了相關政策措施。
通知稱,成都、德陽、眉山和資陽繳存職工在四市區(qū)域內非繳存地購房,可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。其房屋套數(shù)認定標準、房屋抵押擔保方式等執(zhí)行繳存地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政策,房屋抵押登記在房屋所在地不動產(chǎn)登記機構辦理;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所在地限額標準,由成德眉資四市公積金管委會另行公布。
此外,各公積金中心將依據(jù)通知制定實施細則,并建立流動性控制機制,以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90%作為流動性控制標準,高于該標準的可暫停執(zhí)行本政策措施。本次通知自2023年8月16日起實施,有效期2年。
早在2021年8月16日,《成德眉資繳存職工在四市區(qū)域內非繳存地購房有關公積金貸款政策措施》就已出臺。此次是延續(xù)執(zhí)行2021年出臺的相關政策。(完)
(文章來源:中國新聞網(wǎng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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